引言:到目前为止,我的酒精计划可以说进行的颇为成功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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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精计划壹————调和百味
清单
到目前为止,我的酒精计划可以说进行的颇为成功。我已完整的饮尽了9瓶酒,按顺序排列的清单如下:
空酒瓶清单-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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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百加得白朗姆 |
-白金宾威士忌 |
-君度橙酒 |
-威雀威士忌 |
-杰克丹尼威士忌 |
-斯米诺红牌伏特加 |
-芝华士12年威士忌 |
-君度橙酒(是的,又一瓶) |
-绝对西瓜味伏特加 |
同时还有几瓶还没喝完的:
库存酒清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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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金巴利苦味利口酒 |
-孟买蓝宝石金酒 |
-斯米诺红威末酒 |
-张裕金奖四星白兰地 |
-白金宾威士忌 |
空酒瓶我都留着,我想以此作为我饮酒的见证。当然,我至今喝掉的所有酒不止这点儿,不过这些是从我有计划的饮酒开始,所留下来的所有空瓶子。


我个人认为我成功调制的鸡尾酒有:
鸡尾酒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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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尼格罗尼 |
-橙香尼格罗尼 |
-自由古巴 |
-某种我自制的“鸡尾酒”,暂命名为“荷尔蒙” |
在这篇文章里,我会用主观的方式,描述我对这些酒的主观感受。是的,这是一份“笔记”。🤪
纯粹之味
我很喜欢纯饮。喜欢纯饮的主要理由之一,是方便。我不需要考虑我该用什么杯,不需要考虑我的手里的材料够不够调成这种酒,不需要考虑配比,不需要灵机一动的创造,甚至很多时候都不用加冰😊。
但我喜欢纯饮的最最主要的理由,是我可以尝到这种酒的本味。我所喝的这些酒都属于洋酒的范畴,而西方人制酒,往往强调纯粹。越纯,往往就越受人喜爱。
我也愿意欣赏纯粹,但享受某种单一的味道并不是我饮酒的本意。我更期待着复合的、调和的味道。复合的味道,能让人模糊了当下和回忆的边界。酒落进了肚子里,大脑却开始运转,心也随之飞驰。
话说回来,我还是来记录一下我所尝到这些的“本味”。
百加得白朗姆
百加得白朗姆居然成为了我完全喝完的第一瓶酒。这让我想起我人生中喝完的第一瓶酒,就是一瓶百加得黑朗姆。朗姆,听到这个词就让人想起海盗,想起杰克·斯派罗。据我所知,朗姆的确是航海时代,私有商船和海盗船上的水手们所钟爱的一种酒。
虽然备受推崇声名远播,但朗姆可不是好相与的。它的味道浓烈粗犷,芳香四溢的同时也酒气浓郁。我不认为这是女孩子们会愿意喝的酒。照我的意思,这酒会腐蚀绢丝,但也会浸润钢铁。
说直白些,这真的是那种海盗们才会饮用的酒。
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来讲,我很喜欢朗姆,因为我喜欢海盗。但我仍明确的知道,这种酒并不属于我。我更多的时候喜欢港口,只是有些时候需要一艘好船。
朗姆是用甘蔗酿制的。粗犷浓烈的同时,回味却带有一丝清新,淡淡的草木香会萦绕在口腔中,诱惑着我再喝下一口。当然,如此浓烈的口味,我还是接受不了长期的纯饮。可以加可乐,雪碧之类的气泡水,酒精度数不低,口感和口味主要来自于汽水,但同时,杯中氤氲着的朗姆依然诱人。

白金宾威士忌
威士忌,经典的昂撒基酒,一般由玉米、黑麦、大麦、小麦等酿成。如果说朗姆是欧美人的伏特加,那威士忌应该就算是欧美人的小烧了吧。
相比于朗姆,我还是更偏爱威士忌。
喜欢喝威士忌,这种事儿要是从别人的嘴里说出来让我听到,我心里总是会觉得这个人真能装逼。哈哈哈哈,这是赤裸裸的偏见,是我的臭毛病。我人生中喝过的第一口威士忌,也是金宾。恰到好处的浓烈,富有层次感的香气,喝下一口后,只留给人淡淡的回味和深深的悲哀感。从喝下第一口开始,我就已经开始爱上了威士忌,但那时我并不敢确信此事。那时候我没喝过几种酒,不能够轻率的把自己的注意力全都放在威士忌上。我也觉得威士忌总还是离我心目中想要的酒差了一些东西。
现在我知道,差的那些东西是什么了。我把那种味道形容为“刺痛感”。金宾不够烈,或者说,不够热情,不够凶猛。金宾也不能被形容为是温柔的,芝华士才温柔。金宾是一种介于温柔和凶猛之间的东西,就像我见到了一个标准的南方小伙儿,而不是江南的美人,也不是山东的大汉。
金宾有相对更富层次感的口味,但同时这种看似更“复合”的口味,被压的很扁。扁到如果不细细品味,饮者不容易察觉出其中的层次。所以我也能明白为什么白金宾,或者叫白占边,很适合做调酒用的基酒。它具备了一款威士忌所应该拥有的一切,只是更平和,更淡然,更谦虚。同时,也更便宜。
君度橙酒
甜,甜到容易让人忘记这是一款40度的基酒。橙香味儿相当浓郁,打开瓶子轻轻闻一下,就能闻到橙子的香甜气息。如果不加冰,酒精的味道依然能轻易的尝出来。但如果加上一块大冰块儿,像喝威士忌那样喝君度橙,酒精的气息就会变淡,甜味儿也不腻了。
加冰纯饮橙酒是一种享受。橙酒并不会“刺痛”我,相反,它会“挑逗”我。像是一个很懂男性,却也很清纯的姑娘,背对着我,却还要扭过头来看我。走远一步,香甜的气息会再把我引诱回来。走近一步,40%的酒精含量会让人轻易的沉醉于温柔乡中。第一次喝君度橙的时候,我被这股气息引诱着,一下子喝完了半瓶。久违的甜蜜,让我很快倒在沙发上不省人事。这次醉酒还险些误了工作。
君度橙真的很像我遇到过的一个姑娘。像谁呢?是景姝吧。我确信她和与她相关的人永远都不会读到这篇博客,所以我也不愿避讳她的名讳。我初见她的时候,她看起来那么天真烂漫,甚至可以说还像个孩子。很幸运,我留给她的初印象是我在一个很小的舞台上唱《杀死那个石家庄人》。我知道我没什么姿色可言,但同时我也知道我坐着弹琴的样子还是蛮帅的。
真讽刺啊,从我学吉他的那一天起,我就无比鄙夷身边那些为了谈恋爱才学琴的人。到最后我也变成了一个,用琴来吸引女孩的人。虽说是无心插柳,但我也经常为此鄙视自己。她们看到的,爱上的,仅仅是坐在台上弹琴的那个我。而真实的我,通常不是那么容易被接受的。
幸好我对琴是真心的。它们是我最亲密的战友,同时也被我视作真正的伴侣。
我们的感情,只能用甜来形容。举手投足之间都充满了意味,每一句话,每一个字,都值得细细琢磨。孤身一人的时候,想起她说过的那些话,笑容都会不由自主的爬满我的脸。几日前,小马同志提到,人往往是得到了就不珍惜。我曾以为我也是这样,但我认为我对人并不如此。悲剧也就出在这里。
感情是会变淡漠的。热烈的恋爱总会在某个时刻开始,被生活的流水账掏去内核,填满败絮。因此我可以理解,即使我从未变过,她也渐渐的离我越来越远。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在校园里走,恍然明白我们的状态已是分手的前兆。次日她就打来了电话。
爱上一匹野马,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。我爱上的何止一匹?金鳞不是池中物,我当然要放她远走。
喝完那一瓶君度橙之后,我也喝了几瓶别的酒。但终于我还是忍不住又买了一瓶君度橙。她也一样,在我大学生涯的最后一次演出里,她又跑来寻找逝去的温存。我们的关系不是错误,但我们的关系最终引来了双方的痛苦。我又哪里忍心再伤害她一次?我学不会驯服野马,我能不被野马拖着走就已经很好了。
君度橙酒,甜蜜却也伤人。甜味儿尝多了,就忘了它依然是酒。抱着马桶边吐边笑边哭的岁月里,她带给我的,最终只有宿醉。
威雀威士忌
Deepseek推荐给我的,便宜且能喝的威士忌。从这里开始,我已经意识到威士忌的不可替代性了。不过我的钱包瘪瘪的,负担不起那么多的酒了。
威雀的口味单一,没有什么层次感可言。不过我也依然喜欢。毕竟它便宜,还不像顺风那样,太便宜也太普通。
我对威雀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。如果有一天我打算再喝一瓶,我估计会兑着汽水或者干姜水喝。它给不了我很多,我也自然不会太认真。